司机未按规定让右先行,两车相撞,一人负主要责任 全球即时
来源:科普社会    时间:2023-03-08 00:03:12


(资料图)

近日,在南京江宁司新路由北向南方向的埠刘路路口处,一辆小轿车撞上了该路口处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。经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勘查认定,驾车的姚某因未按规定让右先行,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,另一辆车因未减速通行,负事故的次要责任。

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

据介绍,接到报警后,秣陵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。经查,姚某驾驶车辆沿司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埠刘路路口。因该路口为无信号灯路口,姚某在直行时未注意观察,撞上了驾驶车辆沿埠刘路由西向东直行至该路口的孔某的车辆。

同时,民警查看了路面公共监控及两车的行车记录仪,证实姚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,未让右方车辆先行,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。而孔某驾车通过该路口时,其速度较快,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。

为此,秣陵中队交警判定姚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,孔某负次要责任。由于两车都是直行,该条十字路口没有信号灯,两人均疑惑为什么自己也要担责任?面对两人的疑惑,民警耐心为其解释,最终两人都认责,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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